新万博体育下载_万博体育app【投注官网】

图片
奥数网
全国站
您现在的位置:奥数 > 小学新闻 > 教育政策 > 正文

2016年晋城市小升初划片政策及报名材料(2)

来源:网络资源 文章作者:奥数网编辑 2016-07-27 13:07:48

智能内容

  2.分配: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小学毕业学生统一进行分配,小学毕业学生在8月17日到原就读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并按通知书要求的报到时间到所分配中学报到。具体分配程序是:

  (1)持有市区户籍,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

  (2)非市区户籍的学生,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晋城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12]22号)文件精神,应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段义务教育,可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的政策。对证件齐全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以分配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3)持有市区户籍,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现小学在外地就读、确需回市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其监护人要向市区招生领导组办公室提供:个人就学申请、原就读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学籍证明、市区户籍、现居住地房产证,于7月31日前到晋城市城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按照分配程序的有关规定调配至对应初中学校就读。

  (4)对城区辖区内的北石店镇、钟家庄办事处、西上庄办事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市区购有住房,孩子随父母居住在市区并在市区内小学就学、在学籍管理部门备案的,法定监护人应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户籍证明、市区内房产证,在原就读小学进行登记,各小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申请登记,可分配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但不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

  (5)具有市区户籍、学籍的学生,因市区公益性建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原因,住址发生变动的,学生监护人要充分考虑就学因素(在服务范围内就读并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可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选择在学生户籍所在地所属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若跨区域租房就学不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凭拆迁证明和现住地所在社区或居委证明,现居住地房产证明,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分配到相应的学校。